【主辦單位】 | 元智大學 | ||||||||||||||||||||
【課程名稱】 | 淨零碳管理策略規劃與查證實務班 | ||||||||||||||||||||
【課程時數】 | 66小時 | ||||||||||||||||||||
【開訓日期】 | 114年08月23日(星期六) | ||||||||||||||||||||
【結訓日期】 | 114年11月15日(星期六) | ||||||||||||||||||||
【上課時間】 | 每週六上課 | ||||||||||||||||||||
【訓練地點】 | 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 ||||||||||||||||||||
【訓練費用】 |
2,384元。 一般國民具備在職者身分參加分署委託辦理之在職者職業訓練,需繳交該班次個人訓練費用的20%,而具特定身分之參訓者(免繳自行負擔費用之對象),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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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即日起~114年08月08日(星期五)下午15點00分止 | ||||||||||||||||||||
【招生名額】 | 錄取20名為原則。 | ||||||||||||||||||||
【報名資格】 | 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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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在全球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的浪潮下,臺灣積極推動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並制定了多項政策與措施,以引導產業轉型與提升國際競爭力。經過與廠商進行初步訪談後了解到企業為因應此趨勢,對於碳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特別是在溫室氣體盤查、碳足跡管理、碳資產交易等領域。隨著政策與市場的推動,企業對碳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根據104人力銀行與環境部合作發布的《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2024年臺灣企業平均每月對「綠領人才」的求才人數高達2.2萬人,在過去八年內飆升了3.29倍,人才缺口已直追AI人才(2.9萬人)。這凸顯了企業在面對淨零轉型壓力下,對具備永續發展、碳管理相關專業技能人才的急迫需求。 | ||||||||||||||||||||
【課程目標】 | 知識:可習得國內外政策趨勢、碳排放與量化科學基礎及溫室氣體盤查與碳中和標準知識 技能: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技能、碳足跡與生命週期評估能力、溫室氣體報告書撰寫與查證實務 學習成效:透過本課程,學員將從「政策理解 → 實務操作 → 證照對應 → 職場應用」完整建構碳管理專業能力,為因應產業淨零轉型與國際趨勢奠定堅實基礎,協助個人職涯升級,並強化企業面對碳風險與綠色競爭的應對實力。 | ||||||||||||||||||||
【課程特色】 | 本課程主要協助學員全面掌握當前全球與臺灣在淨零碳排領域的最新趨勢、政策法規、以及實務操作技能。本課程內容涵蓋廣泛,從宏觀的國際氣候變遷治理到微觀的企業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實務,確保學員能具備成為企業淨零轉型核心人才所需的全面能力。 | ||||||||||||||||||||
【職缺發展】 | 碳排放盤查顧問/碳盤查管理師、減碳溝通人才/永續報告撰寫專員、環境工程師。 | ||||||||||||||||||||
【課程大綱】 | 術科課程表
1. 若因臨時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調整課程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2. 每日課表,將於開訓當天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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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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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 甄試作業以筆試為主,分數占100%,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始得錄訓。訓練單位應依筆試成績計算名次後,依序錄訓,如成績同分者,以報名順序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 ||||||||||||||||||||
【甄試日期】 | 114年08月16日(星期六)。 | ||||||||||||||||||||
【補助對象】 | (一) 為年滿15 歲以上,具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 條第項、第4 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第51 條第1 項第1 款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二) 參訓學員之勞工保險資料,如投保證號開頭2 碼為以下者,不得參訓: 1. 075、175 或有裁減續保註記者:參加勞工保險,年資合計滿15 年,被裁減資遣員工(僅投保裁減續保者)、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僅投保職災續保)。 2. 076 或有職災續保註記者: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者(僅投保職災續保)。 3. 09(訓):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 ||||||||||||||||||||
【注意事項】 | 1.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2.課程3天前,學員將收到【E-mail上課通知】,敬請留意信件。 3.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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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方式】 |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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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 一、職前訓練報名網址: >>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7625&plantype=5 << 二、報到時需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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