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前訓練參訓資格
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以下身分不得參訓
- 在職勞工
- 自營作業者
- 公司負責人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1年內。
- 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若於報名截止日才具失待業者身分請來電報名,並於甄試日攜帶離職及退保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