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輔導評量員專業訓練 繼   續   教   育   訓   練 就服員進用後36小時訓練

主旨:110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訓練課程-
就服員進用後36小時訓練

最新消息
元智大學因配合政府降級不解封政策-「教育學習場域」暫停實體上課,元智大學於7/27至8/9無法進行實體課程,原訂8/5開訓延後到8/26開訓。

說明:

壹、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0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訓練計畫辦理。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三)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人員專業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

貳、目的: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3項規定:「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1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使得繼續提供服務」。本課程以培養本市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之專業知能,促進其個人於工作職掌上之發揮與成長,並提升本市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網絡整體服務品質與服務績效,達成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之目標。

參、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承辦單位:元智大學

肆、參訓對象

一、參訓資格: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 7 條,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服務於桃園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學校、醫療單位,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者。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3.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4.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5. 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6. 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4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
  7. 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二、錄取順序

  1. 服務於桃園市轄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學校、醫療單位,且現職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者優先錄取。
  2. 屆期需申請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者。
  3. 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4. 倘有名額開放外縣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

三、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具資格認證急迫性需求者優先。

伍、報名方式:

本課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網址或掃描QR code 於8/6(五)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及將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校,並於寄出後來電確認是否已收件,如未確認而延誤報名者,由報名者自行負責:https://forms.gle/GNLPCBz34NnnJGgS9

陸、錄取人數及錄訓審查:

一、錄取人數:20人。

二、審查公告:8月9日(一)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名單。

三、報名文件: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就服員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或勞動力發展署核發符合就服員資格之公文影本(擇一即可)。

四、課程名額有限且為維護課程品質及公平性,未在錄取名單內而自行前來者,恕無法上課,敬請見諒。

柒、實施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捌、課程配當表:請參閱附檔( 附件-就服員進用後36小時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