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輔導評量員專業訓練 繼   續   教   育   訓   練 就服員進用後36小時訓練

主旨:110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訓練課程-
職業輔導評量員專業訓練

說明:

壹、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委託「110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訓練計畫」。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6條,及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專業人員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之附表二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之課程大項與課程名稱等相關規定。

貳、目的:

透過理論課程的實施,使學員對職業重建基本概念、職業輔導評量基本理念及技術有初步的瞭解,並透過實務及實習課程的安排,提升學員對職業輔導評量方法及工具、職業輔導評量實務操作之知能。同時培植職業輔導評量員的人力,以投入職業重建服務的領域。

參、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承辦單位:元智大學

肆、招生名額、對象及資格

一、招生名額:辦理1班,招訓15名學員。

二、招生對象:

(一)轄內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6條規定:

  1.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3. 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1年以上。
  4. 非屬前目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1年以上。

(二)任職轄內機構有提供職業重建個案管理、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庇護性就業等相關業務,且未來可能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者。

(三)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四)上述資格人員招生名額不足時,再開放以下:

  1. 依據「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職管員應於初次進用前或進用2年內完成60小時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 (含時數不足或單科成績不合格,欲補課或重修者)。
  2. 105年(含)以後參與「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專業人員訓練」因時數不足或單科成績不合格、欲補課或重修者。

三、錄訓順序:

(一)服務於桃園市轄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學校、醫療單位,且現職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者優先錄取。

(二)屆期需申請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者。

(三)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四)倘有名額開放外縣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1. 本課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網址或掃描QR code 於8/20(五)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及將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校,並於寄出後來電確認是否已收件,如未確認而延誤報名者,由報名者自行負責:https://forms.gle/GNLPCBz34NnnJGgS9
  2. 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報名資料:郵寄地址:32003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1107室終身教育部收,請於信封上註明 「110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專業訓練 (職業輔導評量員 160小時 )」以利收件。
  3. 注意事項:請於郵寄後以電話確認本中心是否收件。如表件不齊或郵資不足等因素遭退件而延誤報名,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4. 本次報名分為機構報名及自行報名2類,詳細報名檢附資料請詳閱報名須知。

(二)截止日期:

報名表單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最遲需於110年7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校,逾期不受理審查。寄送後請致電確認(03-4638800分機2486 劉妘舫小姐)

陸、實施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柒、課程配當表:請參閱附檔

附件1-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簡章.pdf

附件2-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簡章暨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