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永續AI與專案管理實戰班
【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 元智大學
【課程名稱】 ESG數據分析與碳足跡報告書實務班第03期
【課程時數】 409小時
【開訓日期】 115年08月03日(星期一)
【結訓日期】 1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上課時間】 每週一~五8:30-16:30
(每日上課時間配合課程略有調整,將依照實際課表為主)
【訓練地點】 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訓練費用】 9,038元
  • 凡曾經投過勞保者,並具備待業身份之民眾,皆可享政府補助,完全免費
  • 具特殊身份者,於課程期間享有課程津貼可請領
(非自願:投保薪資六成、特定身份:$17,700元/月、青年獎勵金:$8,000元)
【報名日期】 即日起~115年07月22日(星期三)下午3點00分
【招生名額】 錄取30名為原則
【報名資格】 對推動綠色節能及企業永續發展有興趣,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但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參訓。
【報名方式】
  1. 申請成為「台灣就業通」會員(請確實填寫電子郵件)
  2. 於台灣就業通報名 >> https://its.taiwanjobs.gov.tw/Course/Detail?ID=162543 <<
  3. 依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
  4. 報到前繳交訓練自付額,並與本單位簽訂訓練契約
  5. 課程洽詢: 03-463-8800#2486 黃小姐
【課程簡介】 在淨零排放與供應鏈減碳的壓力下,ESG 轉型已成為企業生存的關鍵。 然而,現今企業面臨永續標準門檻高、數據處理繁瑣等痛點,急需具備「永續治理」與「數位工具」 能力的複合型人才。本課程旨在因應此需求,將國際盤查標準結合 Python 數據自動化與 AI 協作技術, 解決傳統人工報告效率低下的問題,協助企業從被動符合法規轉為自動化、數據化的智慧永續管理, 搶佔綠色商機。
【課程目標】 目標培養「數據驅動型 ESG 專家」,核心亮點在於結合永續治理理論(如 ISO 溫室氣體盤查與碳足跡標準) 與數位實踐工具(利用 Python 與 ChatGPT 進行數據自動化分析及報告撰寫)。 學員將具備從能源管理、節能技術評估到量化風險決策的綜合能力, 並透過實戰案例與「溫室氣體盤查」及「產品碳足跡」雙結訓證書,成為能協助企業精準對標國際標準、 落實低碳轉型的複合型綠色人才。
【職缺發展】 碳審計師、碳管理顧問、能源管理專員、再生能源專家、數據分析師、環境報告撰寫專員、ESG數據分析師
【課程大綱】
類別 單元名稱 時數 課程大綱
學科 開訓 1 開訓
結訓 1 結訓
班會 3 班會
資通訊發展趨勢 1 資通訊科技發展趨勢、資通訊科技的影響與數位職能盤點
數位工具應用 2 數位工具使用、雲端平台應用、社群平台應用
數位環境溝通與協作 2 線上溝通工具應用、線上協作工具應用
資訊數據處理與內容製作 3 資訊和數據處理、數位內容製作、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合理使用、資訊倫理及社會議題
資訊安全管理 8 資訊安全管理責任與規範、檔案資料安全管理
性別工作平等法與防制職場性騷擾及反就業歧視 4 職場性騷擾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講解、性騷擾案例及性別平等案例分析
就業市場趨勢分析 4 職業道德與職場倫理、就業市場分析
求職技巧 4 職涯規劃分析、求職面試技巧、履歷撰寫技巧
永續發展趨勢:治理與ESG 20 CSR、ESG、SDGs的關聯與概念、CSR、ESG、SDGs的概念與發展、公司治理扮演的角色
產業發展與能源經濟 32 產業結構與分析、能源市場分析與發展、綠色經濟理論
應用統計基礎論 24 統計理論與實務應用、量化資料的分析基礎、統計推論與檢驗
術科 溫室氣體範疇來源及量化計算模型介紹 24 瞭解溫室氣體排放量化的原理、瞭解溫室氣體排放源和吸收池、瞭解溫室氣體排放的計算、監測和報告
溫室氣體盤查實務 64 碳盤查與碳足跡計算概述及條文解說、碳排放清單建立與資料收集、碳排放計算方法與工具介紹、碳排放核算範疇與實踐、碳排放盤查報告書撰寫技巧、碳排放實地盤查演練與分組報告
資料挖掘與應用分析 32 資料的產生與類別、量質化資料的轉換與判定、時間序列分析與趨勢分析、財務報表數據解析、產業財經資訊解讀
實作模型建構理論與實務 36 資料結構分解與抽樣方法、ESG量化衡量指標範疇與變數檢驗、模型建構原理與實作流程、實作模型估算與演譯方法介紹、數據估算結果的分析與意涵
python基礎-啟動自動化的一切基礎 40 Python基礎語法、編寫基本Python程序、探索Python新特性
溫室氣體資料數據處理分析 24 Python在數據處理和分析中的應用、數據清洗、轉換、統計分析和數據集探索、培養分析結果的解釋能力
溫室氣體資料視覺化 16 資料視覺化的原則、數據視覺化的技巧、培養數據敏感度和美學設計
創新節能技術 16 再生能源簡介及技術發展、分散式電源及多元化發電、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智慧電網、能源管理系統實務、ISO 50001 能源管理系統、創能及節能設施觀摩
溫室氣體文件報告產出自動化 24 編程語言的使用、進行數據處理與分析、應用報告生成工具
chatgpt對ESG報告的製作協助 8 有效地組織報告內容、生成報告初稿的技巧
ESG實戰案例 16 進行數據收集、處理、分析及建立報告的結構和內容、進行搜集、清洗、分析ESG數據、利用工具撰寫和呈現分析報告
備註:
1. 若因臨時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調整課程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2. 每日課表,將於開訓當天發放。
【甄選方式】 於甄試當日,以筆、口試方式進行,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達六十分以上始得錄訓為原則,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總成績及筆試成績皆同分者,以口試評量項目配分最高之得分較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不予錄訓。
【甄試日期】 115年07月24日(星期五)
【補助對象】 15歲以上之本國籍待業民眾
*重要注意事項
  1. 對推動綠色節能及企業永續發展有興趣,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但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參訓。
  2. 民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1年內
    • 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備註】
    不得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署及其所轄各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3. 非自願離職者,需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報名
【就業輔導】
  1. 針對學員個人履歷及面試進行輔導
  2. 邀請相關廠商到校辦理工作說明會及現場面試機制
  3. 將主動提供職缺並鼓勵學員遞送履歷表
【注意事項】
  1. 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2. 課程3天前,學員將收到【E-mail上課通知】,敬請留意信件
  3. 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
【補助方式】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1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14. 職業災害失能勞工:指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3條、第46條、勞工保險條例第54條或第55條規定領有失能給付者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高齡之失業者
  10.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 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生活津貼】 職業訓練受訓學員生活津貼之請領分為:
  1. 參加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性失業者(如後續加入職業工會即非屬失業勞工身分,無法以原身分開立推介單)。
  2. 非自願性離職者參加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請領,須於報名截止日前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 並持「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附收據」(1式3聯),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再由勞保局審核、逕發。如同時具有非自願離職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身分之失業者, 應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保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將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20條之1及第33條規定,不予核發或撤銷, 並追繳已核發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3.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辦法申請之特定失業者,如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 尚未取得本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前述對象者, 請於報到參訓後15日內出具證明向本單位申請。
※長期失業者: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且於開訓前一個月內至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
補助限制:
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或公營事業退休金,不得請領。 (前項人員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得適用本辦法) 二年內合併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含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最長以6個月為限, 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最長以1年為限(依據本辦法第29條規定)。
「失業者」身分應不具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職業工會、裁減續保與農漁保除外)。
參訓學員於參訓期間,如有受僱參加勞工保險且有工作事實者,即認定為提前就業,應依規定辦理退訓,爰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自退訓之日起停止發放。
領取津貼者經原發給津貼單位予以撤銷時,應繳回已領取之津貼;屬不實領取經撤銷者,二年內不得申領本辦法之津貼。經原發給津貼單位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未繳回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青年學習獎勵金】 依訓練期程核給每月8千元,最高9萬6千元。
青年每月訓練總時數應達100小時以上。
青年於訓練期間未到課之時數,不得達全期訓練總時數10%以上。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培訓期間依據失業青年職前訓練要點發給學習獎勵金(勞動力發展署發給每月最高 8,000 元)。(亦須符合本計畫修正規定第6點)
青年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應自行負擔相關訓練費用。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1. 職前訓練報名網址: >> https://its.taiwanjobs.gov.tw/Course/Detail?ID=162543 <<
  2. 報到時需繳交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 繳交1吋照片1張
    3.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表1份(請帶身分證、印章至當地勞保局申請)
    4. 符合特定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1份(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