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ESG綠能室內設計實戰班
【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 元智大學
【課程名稱】 ESG綠能室內設計實戰班
【課程時數】 66小時
【開訓日期】 115年06月13日(星期六)
【結訓日期】 115年08月29日(星期六)
【上課時間】 每週六上課
【訓練地點】 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訓練費用】 2,354元
一般國民具備在職者身分參加分署委託辦理之在職者職業訓練,需繳交該班次個人訓練費用的20%, 而具特定身分之參訓者(免繳自行負擔費用之對象),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
【報名日期】 即日起~115年0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點00分止
【招生名額】 錄取20名為原則
【報名資格】 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 具本國籍
(二)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報名方式】
  1. 申請成為「台灣就業通」會員(請確實填寫電子郵件)
  2. 於台灣就業通報名 >>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PlanType=5&OCID=171113 <<
  3. 依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
  4. 報到前繳交訓練自付額,並與本單位簽訂訓練契約
  5. 課程洽詢: 03-463-8800#2489 吳小姐
【課程簡介】 面對全球 2050 淨零排放趨勢,台灣建築產業正迎來關鍵轉型。 政府已明確要求 2030 年公有新建建築需達建築能效(BERS)1 級或近零碳, 帶動綠建築標章申請量創下歷史新高。這不僅是政策壓力,更轉化為市場對低碳材料整合與綠色設計人才的渴求。 本課程以 ESG 永續思維為核心,將抽象的淨零政策轉化為房地產價值、綠色金融與空間實務操作。 學員將從零開始掌握室內設計與能源管理技能,不只能有效降低居家及工作場域的能源費用, 更能提升跨產業的綠色競爭力,成為兼顧美學與機能的永續空間管理者。
【課程目標】 知識:包含永續趨勢與政策、綠建築基礎理論、健康家居環境的專業知識、建築與室內空間構成的基本元素(包含配置圖及設計原理)。
技能:習得有效降低空間能源消耗的節能設計與規劃能力、基礎的室內設計圖面溝通與執行能力、依據永續原則,選擇合適的材料與工法,以完成完整的低碳裝修決策。
【課程特色】 本課程的訓練目標旨在培養學員具備宏觀的永續視野與微觀的實務操作能力, 將全球氣候變遷與淨零排放趨勢,轉化為具體的綠色空間設計與規劃技能, 從而提升學員在未來綠色經濟中的職場競爭力與生活品質。
【職缺發展】 ESG永續管理師/專員、永續供應鏈管理師、永續室內設計師/專案經理、綠建材/低碳產品規劃專員
【課程大綱】

學/術科課程表

目次 課程名稱 綱要 時數 講師(小時)
1 ESG宏觀趨勢與永續思維
  • 氣候變遷與 ESG 概論:全球趨勢與責任
  • 淨零排放目標與建築產業的責任
  • 綠色金融與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 淨零路徑中建築能效的重要性
  • 國內主要綠建築認證體系詳解
  • 綠色建築與環境共生的基本原理
18 黃建仁
2 室內綠建材設計與實務操作
  • 綠色節能永續發展與綠色室內設計規劃
  • 住宅空間分析與室內空間配置規劃
  • 室內裝修材料與運用
  • 工程認識與材料運用-水電及天花板配置與實作
  • 工程認識與材料運用-隔熱及保溫材料運用、壁面造型分析與實作
  • 工程認識與材料運用-地坪設計分析與實作
  • 工程認識與材料運用-櫃體設計分析與實作
  • 室內設計提案應用與實踐
48 翁林寶
合計 72
備註:
1. 若因臨時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調整課程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2. 每日課表,將於開訓當天發放。
【師資簡介】
師資 姓名 現職
1 黃建仁 某科技有限公司ESG輔導顧問/淡江大學財金系兼任助理教授
2 翁林寶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室內設計學系碩士/建築物室內設計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 現職為凱里斯圖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設計總監,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兼任老師
【甄選方式】 甄試作業以筆試為主,分數占100%,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始得錄訓。訓練單位應依筆試成績計算名次後,依序錄訓,如成績同分者,以報名順序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甄試日期】 115年06月06日(星期六)
【補助對象】
  1. 為年滿15歲以上,具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本國籍
    •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項、第4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第51條第1項第1款取得工作許可者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 參訓學員之勞工保險資料,如投保證號開頭 2 碼為以下者,不得參訓:
    • 075、175 或有裁減續保註記者:參加勞工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被裁減資遣員工(僅投保裁減續保者)、職業災害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僅投保職災續保)
    • 076 或有職災續保註記者: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者(僅投保職災續保)
    • 09(訓):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注意事項】
  1. 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2. 課程3天前,學員將收到【E-mail上課通知】,敬請留意信件
  3. 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
【補助方式】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7. 更生受保護人者
  8. 65歲以上者
  9. 因犯罪行為被害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1.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之在職者
*招收非前項所列之參訓者,應由其自行負擔20%之訓練成本,於開訓前由訓練單位收取並開立收據;已報名繳費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未於開訓前申請者,已繳交之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一律不予退還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1. 職前訓練報名網址: >>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PlanType=5&OCID=171113 <<
  2. 報到時需繳交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 繳交1吋照片1張
    3.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表1份(請帶身分證、印章至當地勞保局申請)
    4. 符合特定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1份(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