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GRI永續報告書撰寫實務班
【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 元智大學
【課程名稱】 GRI永續報告書撰寫實務班
【課程時數】 397小時
【開訓日期】 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結訓日期】 115年02月12日(星期四)
【上課時間】 每週一~五8:30-17:00(每日上課時間配合課程略有調整,將依照實際課表為主)
【訓練地點】 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訓練費用】 8731元。
  • 凡曾經投過勞保者,並具備待業身份之民眾,皆可享政府補助,完全免費。
  • 具特殊身份者,於課程期間享有課程津貼可請領。
    (非自願:投保薪資六成、特定身份:$17,154元/月、青年獎勵金:$8,000元)
【報名日期】 即日起~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3點00分
【招生名額】 錄取30名為原則。
【報名資格】 15歲以上,對推動綠色節能及企業永續發展有興趣,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但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參訓。
【報名方式】
  1. 申請成為「台灣就業通」會員(請確實填寫電子郵件)。
  2. 於台灣就業通報名 >> https://its.taiwanjobs.gov.tw/Course/Detail?ID=158162 <<
  3. 依規定參加甄試及參訓。
  4. 報到前繳交訓練自付額,並與本單位簽訂訓練契約。
  5. 課程洽詢: 03-463-8800#2489 吳小姐
【課程簡介】 企業在面臨永續發展轉型和市場需求挑戰的同時,對於擁有ESG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專業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企業的ESG評價體系、永續發展框架和報告機制正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且這些要求不僅限於全球大型跨國企業,越來越多中小型企業也開始積極投入到ESG議題中,尋求合適的人才來應對這些挑戰。本課程以多元的專業技術項目培養學員,使其具備應對現代永續挑戰的綜合能力,以滿足企業對於複合型ESG人才的需求,推動企業在全球綠色永續發展浪潮中保持競爭優勢。
【課程目標】 企業在面臨永續發展轉型和市場需求挑戰的同時,對於擁有 ESG 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專業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企業的 ESG 評價體系、永續發展框架和報告機制正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且這些要求不僅限於全球大型跨國企業,越來越多中小型企業也開始積極投入到 ESG 議題中,尋求合適的人才來應對這些挑戰。 本課程以多元的專業技術項目培養學員,使其具備應對現代永續挑戰的綜合能力, 以滿足企業對於複合型 ESG 人才的需求,推動企業在全球綠色永續發展浪潮中保持競爭優勢。
【課程特色】 培養學員具備系統性的永續知識架構、實作能力與報告編撰技巧,協助企業提升ESG治理能量,強化報告品質與國際對接能力,進而在激烈變動的市場環境中建立長期競爭優勢。
【職缺發展】 碳管理顧問、能源管理專員、再生能源專家、ESG 報告專員、永續發展專員/經理、永續創新專員、夥伴關係經理
【課程大綱】

學科課程表

目次 單元名稱 時數 課程大綱
1 開訓 1 開訓典禮
2 結訓 1 結訓典禮
3 班會 3 每月班級會議,宣導相關就業最新資訊
4 資通訊發展趨勢 1 資通訊科技發展趨勢、資通訊科技的影響與數位職能盤點
5 數位工具應用 2 數位工具使用、雲端平台應用、社群平台應用
6 數位環境溝通與協作 2 線上溝通工具應用、線上協作工具應用
7 資訊數據處理與內容製作 3 資訊和數據處理、數位內容製作、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合理使用、資訊倫理及社會議題
8 資訊安全管理 8 資訊安全管理責任與規範、檔案資料安全管理
9 性別工作平等法與防制職場性騷擾及反就業歧視 4 職場性騷擾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講解、性騷擾案例及性別平等案例分析
10 就業市場趨勢分析 4 職業道德與職場倫理、就業市場分析
11 求職技巧 4 職涯規劃分析、求職面試技巧、履歷撰寫技巧
12 CSR、ESG、SDGs下的企業理念 24 企業社會責任起源與發展、企業社會責任與 ESG 的關聯性、ESG報告書撰寫原則與現況、臺灣永續發展目標變革與實務現況
13 永續管理的統計基礎與應用 20
  • 統計數學基礎與 ESG 核心理念
  • 企業永續報告書之關鍵變數定義與計算
  • 企業永續相關資料整理、分析與解讀能力
14 基礎經濟理論基礎 24
  • 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基礎導論
  • 經濟學核心理論與ESG永續發展之議題應用
  • 經濟理論分析企業永續行為的經濟誘因
  • 經濟市場機制與政府政策對環境保護的影響
合計 101

術科課程表

目次 課程名稱 時數 綱要
1 經濟面主題與內容撰寫
(GRI200系列 內容)
36
  • GRI200系列的核心主題介紹
  • 解析各項指標的揭露要求與資料來源
  • 解析各項指標的揭露要求與資料來源
  • 經濟面資料收集與統整撰寫之邏輯訓練
  • 探討經濟資訊回應投資人與監管機關
  • 說明 GRI 準則與國際永續資訊揭露趨勢的發展
2 環境風險預測與揭露實務 64
  • 碳盤查與碳足跡計算概述及條文解說
  • 碳排放清單建立與資料收集
  • 碳排放計算方法與工具介紹
  • 碳排放核算範疇與實踐
  • 碳排放盤查報告書撰寫技巧
  • 碳排放實地盤查演練與分組報告
3 存貨成本控制作業 32
  • 企業成本結構分析
  • 成本與製造費處理程序
  • 如何計算產品成本
  • 客戶別貢獻分析與企業利潤
4 電子試算表實務 24
  • 介紹 Excel VBA 基本操作技巧、公式運用、資料篩選與圖表製作
  • ESG 相關數據抓取、定義、計算與資訊視覺化方法
  • 設計 ESG 績效追蹤表、永續報告簡表與 KPI 監控工具
  • 應用企業真實案例進行永續財務實務分析
5 管銷功能設計與管理 42
  • 銷售預測在企業經營中的應用與目的
  • 預測系統的資料來源與功能模組規劃
  • 使用者需求分析與系統流程設計
  • 模型邏輯與預測指標的應用方式
  • 模擬提案與系統設計簡報演練
6 營運風險管理程式設計實務 36
  • 企業營運風險衡量
  • 產業特性風險分析
  • 智慧化營運風險管理模組建置
7 智能化企業資源管理與資訊平台建置 52
  • 智能資訊平台的應用與價值概念
  • 使用者流程與資料架構設計方法
  • 系統功能模組與畫面介面草圖規劃
  • 智能功能(自動化、推薦、分析)導入邏輯
  • 專題實作與系統提案簡報展示
合計 292
備註:
1. 若因臨時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調整課程或更換講師之權利。
2. 每日課表,將於開訓當天發放。
【甄選方式】 於甄試當日,以筆、口試方式進行,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達六十分以上始得錄訓為原則,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總成績及筆試成績皆同分者,以口試評量項目配分最高之得分較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不予錄訓。
【甄試日期】 114年11月17日(星期四)。
【補助對象】 15歲以上之本國籍待業民眾
*重要注意事項
(一) 對推動綠色節能及企業永續發展有興趣,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但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參訓。
(二) 民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1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備註】不得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署及其所轄各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三) 非自願離職者,需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報名。
【就業輔導】 1.針對學員個人履歷及面試進行輔導
2.邀請相關廠商到校辦理工作說明會及現場面試機制
3.將主動提供職缺並鼓勵學員遞送履歷表
【注意事項】
1.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恕無法提供課程講義電子檔。
2.課程3天前,學員將收到【E-mail上課通知】,敬請留意信件。
3.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三日以書面傳真至主辦單位並電話確認。
【補助方式】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1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1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14. 職業災害失能勞工:指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3條、第46條、勞工保險條例第54條或第55條規定領有失能給付者。
  •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高齡之失業者
    10.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生活津貼】 職業訓練受訓學員生活津貼之請領分為:
  1. 參加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性失業者(如後續加入職業工會即非屬失業勞工身分,無法以原身分開立推介單)。 非自願性離職者參加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請領,須於報名截止日前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持「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附收據」(1式3聯),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再由勞保局審核、逕發。如同時具有非自願離職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身分之失業者,應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保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20條之1及第33條規定,不予核發或撤銷,並追繳已核發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2.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辦法申請之特定失業者,如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尚未取得本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前述對象者,請於報到參訓後15日內出具證明向本單位申請。
※長期失業者: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且於開訓前一個月內至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

補助限制:

  • 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或公營事業退休金,不得請領。(前項人員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得適用本辦法)
  • 二年內合併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含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最長以6個月為限,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最長以1年為限(依據本辦法第29條規定)。
  • 「失業者」身分應不具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職業工會、裁減續保與農漁保除外)。
  • 參訓學員於參訓期間,如有受僱參加勞工保險且有工作事實者,即認定為提前就業,應依規定辦理退訓,爰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自退訓之日起停止發放。
  • 領取津貼者經原發給津貼單位予以撤銷時,應繳回已領取之津貼;屬不實領取經撤銷者,二年內不得申領本辦法之津貼。經原發給津貼單位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未繳回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青年學習獎勵金】
依訓練期程核給每月8千元,最高9萬6千元。
  1. 青年每月訓練總時數應達100小時以上。
  2. 青年於訓練期間未到課之時數,不得達全期訓練總時數10%以上。
  3.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培訓期間依據失業青年職前訓練要點發給學習獎勵金(勞動力發展署發給每月最高 8,000 元)。(亦須符合本計畫修正規定第6點)
  4. 青年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應自行負擔相關訓練費用。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一、職前訓練報名網址: >> https://its.taiwanjobs.gov.tw/Course/Detail?ID=158162 <<
二、報到時需繳交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 繳交1吋照片1張。
  3.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表1份(請帶身分證、印章至當地勞保局申請)。
  4. 符合特定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1份(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