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編號 1130822441
計畫名稱 113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0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第2期~ 
科目名稱 113年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0小時專業訓練課程(二)
課程目標 一、培育優良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提升整體課後照顧品質。 二、保障兒童課後照護健康成長,促使學童父母安心就業。 三、強化學員專業能力養成,填補產業人才空缺及促進就業效益。 
依      據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課程內容 ★課程依據:
1.課程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規定。
2.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19日桃教終字第11300040691號函核定之「桃園市113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0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繳交資料:(需繳交資料及費用才算報名完成!)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一吋照片1張(最近一年內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請寄至: 32003 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一館1107室 終身教育部吳小姐收
(最後收件截止日:113年8月10日)

★課程名稱/基礎單元時數
課後照顧服務概論/15、兒童發展/9
兒童行為輔導與心理衛生/18、親職教育/6
兒童醫療保健/6、兒童安全與意外事故處理/9
兒童福利/6、特殊教育概論/12
初等教育/9、學習指導/42
兒童體育及遊戲/12、兒童故事/6
班級經營/12、社區認同與社區服務/9
兒童品德訓練與生活能力訓練/9
合計180小時 (本中心保有調整課表之權利)
★★★★不論假別,總請假時數不得逾15小時。★★★★
※本課程以實體上課為主,實際上課時間以課表為準,本單位保有調整課表之權利。

★★簡章說明。→→下載←←★★

★★報名表。→→下載←←★★


★★結訓領取桃園市教育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結訓證書』者,可至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公、私立國民小學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班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所、私人或團體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機構)任職;詳細法規請查詢"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師資規劃
具有兒童幼教領域專業知能與豐富的實務經驗的師資群
報名資格 一、訓練資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訓練對象:
1.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有興趣且結訓後以取得課程結訓證書成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工作者。
2.欲培養第二專長並對兒童教育有興趣者或現職安親或課後照顧服務從業人員。

(備註:如已是幼兒園合格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不含保母人員)者,不需修習本課。)  
備      註 ●線上報名者需先繳交資料並確認資格符合後始可參訓。
(一)本課程僅為兒童課後照顧人員職前教育訓練,不含轉介或相關媒合事項。
(二)為尊重講師及其它學員上課之權利,謝絕旁聽,禁止轉讓,請勿攜伴或孩童參與上課,本校亦無托育服務。
(三)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停課將順延補課,學員個人因素缺、曠課恕無法補課。
(四)如安排參觀見習課程將依實際上課情況安排於平日或假日時段。

●停車費請參考網頁說明之相關規定。 
研習期間
113.8.17~ 113.11.24
週六 09:00~16:00
週日 09:00~16:00

收費標準 學員款:13000


(1)團體報名五人以上可享9折優惠。
(2)個人報名於113/6/30前繳費者享有95折優惠。
(3)恕不享本部其他優惠。

●結訓資格與證書發放:
※結訓資格:各科目成績皆須評量,並依授課教師及科目類別之特性選擇適當題型作為評量方式。
※結訓證書:訓練期滿,出席情形通過且經測驗(含學、術科)成績及格者,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發給結訓證書。

計畫性質 推廣教育非學分班 計畫類別 專業技術能力
課程時數 180 小時 上課地點 元智大學館 樓 室
招生名額 每班 50 人
(未滿20人時,本部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
退費規定 退費相關規定請參閱>> 點我 <<
隱私權宣告 如您報名本部學分班及政府課程,其個人資料將會提供予授課教授或主辦機關使用,本部不留存您繳交的個人證件,詳請參閱本部隱私權政策(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