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編號 1100722441
計畫名稱 110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訓練課程 第1期~ 
科目名稱 就服員進用後36小時訓練
課程目標 本課程以培養本市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之專業知能,促進其個人於工作職掌上之發揮與成長,並提升本市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網絡整體服務品質與服務績效,達成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之目標。
依      據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課程內容 ★元智大學因配合政府降級不解封政策-「教育學習場域」暫停實體上課,元智大學於7/27至8/9無法進行實體課程,原訂8/5開訓延後到8/12開訓★

課程內容:依勞動部訂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專業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之就業服務員相關專業訓練36小時課程規劃
壹、報名相關資訊
(一)本課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網址或掃描QR code 於8/6(一)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及將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中心,並於寄出後來電與本中心確認是否已收件,如未確認而延誤報名者,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https://forms.gle/GNLPCBz34NnnJGgS9
(二)錄取人數:20人。
(三)審查公告:8月9日(一)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名單。
(四)報名文件: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就服員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或勞動力發展署核發符合就服員資格之公文影本(擇一即可)。
(四)課程名額有限且為維護課程品質及公平性,未在錄取名單內而自行前來者,恕無法上課,敬請見諒。
貮、出勤及請假規定
(1)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訓練,如需請假者則須依規定填寫請假單。
(2)每堂課程務必落實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3)課程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 20分鐘以上,需請假1小時。
(4)若學員報名後無法上課,須於課程前1日填妥附件三請假單,以傳真或Email的方式向承辦人請假。
(5)缺席時數超過該課程總時數之10分之1者,無條件退訓
師資規劃
依簡章規劃之。
報名資格 1、參訓資格: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 7 條,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服務於桃園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學校、醫療單位,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3)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4)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5)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6)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4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
(7)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2、錄取順序:
(1)服務於桃園市轄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學校、醫療單位,且現職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者優先錄取。
(2)屆期需申請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者。
(3)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4)倘有名額開放外縣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服務人員。
3、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具資格認證急迫性需求者優先。 
備      註  
研習期間
110.9.7~ 110.10.7
週四 09:30~16:30

收費標準 學員款:0

停車費:300元(需停放汽車者)
【隱私權政策說明】
本課程悉依本校總務處公告「元智大學校區車輛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須向報名學員收取行照、駕照影本各一份,其資料將轉交本校總務處申辦車證使用,本部不做留存。
>>【汽車停車說明】<<
>>【機車停車說明】<<

計畫性質 推廣教育非學分班 計畫類別 專業技術能力
課程時數 36 小時 上課地點 元智大學
招生名額 每班 20 人
(未滿20人時,本部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
退費規定 退費相關規定請參閱>> 點我 <<
隱私權宣告 如您報名本部學分班及政府課程,其個人資料將會提供予授課教授或主辦機關使用,本部不留存您繳交的個人證件,詳請參閱本部隱私權政策(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