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計畫介紹

政府推動洽簽經濟合作協議,透過開放或調降關稅,可拓展國際市場擴大臺灣出口貿易。然而,對於國內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及其雇用員工,亦將造成相當之衝擊,政府在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時,應運用談判策略爭取有利條件,並給予適當輔導及支援,協助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就業安定,以因應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衝擊。
有鑑於此,為因應貿易自由化提供產業調整支援措施,爰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6條:「產業受天然災害、國際經貿情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之衝擊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需要提供產業調整支援措施,以協助產業恢復競爭力及促進社會安定」之規定,訂定本方案。

服務內容

為協助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企業及勞工,行政院爰於99年2月核定期程10年、總經費982.1億元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下稱方案,104.8.21核定第4次修正)。 為完善政府協助企業因應貿易自由化之輔導措施,「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業於104年12月30日公布實施,除原有產業輔導機制及經費外,完善政府協助企業及勞工因應貿易自由化之保障措施,並籌設專款基金穩定輔導措施財源。
前述方案依產業、企業及勞工受影響程度不同,分別提供以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調整支援措施:

  1. 產業升級轉型輔導
  2. 產業技術升級
  3. 提供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
  4. 協助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輔導
  5. 協助拓展外銷市場
  6. 振興輔導低利融資
  7. 協助勞工穩定就業
  1. 產業輔導
  2. 提供勞工穩定就業及轉業再就業
  1. 提供邊境調整措施
  2. 提供境內輔導措施
  3. 提供勞工穩定就業及轉業再就業協助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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